在系上混的那幾年,推翻了很多以前的價值觀以及對朋友的認知。
前面再建立就好,但後面的這個認知,對我來說是極大挑戰跟打擊。
要怎樣才算朋友?一時的投機?一時的幫助還是一輩子的契合與配合?
朋友分很多種,酒肉朋友、手帕之交、刎頸之交、點頭之交…
我認為大部分對於朋友的認知應該是介於玩樂以上、生死之下的範圍。
只是,一時的朋友,可以在多久之後、做了何事才會變成了「不是朋友」?
多久沒聯絡的人,你還會當成友人?五年、十年、還是二十年?
做了什麼事的相交,你就不會認同他是朋友?
打小報告、搶你女人、當第三者還是殺你全家?
於此,每個人的定義不一樣,就個人而言,
我覺得:「當有好事仍願意和你分享,而你有困難也願意幫你忙的,就是朋友。」
不過,中間產生矛盾的地方是 - 你有困難他幫你,他有困難你不幫!
他是你朋友,但你不是他朋友!這就有點矛盾。
依我們常見的習慣跟想法,「朋友」應該是互相的,否則便起了衝突。
換句話說,所謂的朋友應該不是我們的私定義,應當彼此都認同他方才算朋友。
但現實中常常不是這樣,也就是我們認定的「朋友」不見得認定我們是朋友,
我們為朋友做的事,也可能僅被視為利益、工具行為…
何謂朋友?大家都有自己一套定義、一套說法卻無法阻止他人如何認定我們。
這就是我之前對於某部分身份產生疑義的原因。
也許,是因為被「朋友」所做的事感到困擾,也許只是我看不慣參不透別人的想法。
卻在事後發現所謂的「朋友」,只是如同一般人對我們,如同我們對一般人。
(註:朋友是普通人,但不會跟其他路上走的一般人一樣,是有差別對待的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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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出去倒垃圾,一陣冷氣朝我人身衝過來。
不知為何竟有種愉快的感動,自心底不斷冒上來。
我笑了!也許冬天對我來說不只是那些火到冒煙的閑雜事。
高中的蠢事和國中英文導師對我說的話,以及國小,不對!國小的事又忘了。
在冬天的問候下,除小學沒想起來,國高中的事情忽然像冬筍冒了個尖兒來。
好冷!我還穿短袖,只有這麼蠢的人才會跟我做一樣的事。
瞬間,就是想到這件事的那瞬間,我笑了。
我想,我真的是無藥可救的怪咖。
做事不按牌理、說話又無厘頭、沒邏輯,還常口無倫處語無倫次!
註:以前更常說「做事不按理牌出牌」、「無語間蒼天」之類的蠢話。
我想,冬天也提醒我-做事要三思而後行!說話也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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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 陳水扁在看守所中寫的家書
嗯!其實我不太愛看政治。(屁!你愛看的很。)
剛找家書,忽然找到有趣的文章!
原來,藏頭詩真的可以這樣用。XD
到底誰是A 濫?
到底什麼是福爾摩沙聖戰組織?
是陰謀還是詭論,真相又是如何?恐怕只有當事人以及知情人士才知道。
(最後一句好像媒體會說的話。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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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 feipengho - 貴人出現,小人走開
說實在的,我覺得社長不只是因為地位而受人尊重,而是為人真有一套想法、做法。
很實際地點出一些「真相」,所謂的小人!
不過,我仍然要扯一下往事,我還曾真碰過小人!
以其文章對小人的定義,我碰到的小人肯定不小,她絕對是狠角色。
雖然說,很可能是我將其妖魔化,但我仍然得說,這不是我個人主觀想法。
而是一群人與其相處所得的感受、心得歸納出的共通點。
「人品不佳、道德低下、手段卑劣、素行不良」
表面上跟她相處,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,跟她相處好的,也不會覺得她哪裡怪。
問題是跟她相處不好,就刁難你,當然,如果藉正當性刁你那也沒辦法,誰叫你做錯。
我就是如此,所以我當時並不會覺得其為人卑劣之處。
直到有幾次發現她不只是單純刁你。
做事能力強又怎樣?為人處事心眼小又愛耍小手段,居然跟上級咬耳根!
要就光明正大講,只會偷偷講,表面還跟你裝好心。
無奈的是,這些剛好都被我們看到。(馬上破功,裝好心也沒用!)
所以,我真的可以對她說:「小人走開!」
真的是小人!不用懷疑我說的,因為大家都公認她是。
愛談辦公室八卦、愛在長官嚼耳根、愛拿一些小事跟你作對(這點還好,因為有些真的是自己也做不好。)
還不只這些愛跟其他人講八卦還一幅你就是這樣的人!
才幾歲就這麼八婆,真受不了。(攤手)
不過,真正的小人的確不多見,很多事都是自己想太多!
別人並沒有那個意思,只是我們把他想複雜了。
對方有對方的考量,我們也有我們的考量。
只是誰的正當性多、誰的理由充分、誰比較強勢罷了,倒也不算是傳聞中的小人。
所以,該改進的不只是別人,還有將別人妖魔化的我們。
註:如果有人要對號入座也是可以!不過,那跟我無關。
      我只是要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!扯其後腿。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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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電腦科學家研發出讓人看來更美的軟體
感覺,眼見更不能用以做為判斷了。
這不是一件好事!真的!
就像我之前玩的照片一樣,感覺還不錯!
但卻不是真實的我,或許某方面很像,但是整體來說不是那個我。
就算變好看了,現實仍然一樣。
整型反而比較實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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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aTimes
November 25, 2008
……我覺得,最精彩的是媒體還沒準備好那樣。
「等一下」、「辜大哥,等一下」…
不過,辜先生的台風真的很好!
感覺不像是被通緝的感覺,感覺比較像是明星的感覺。
我也想要那種台風啊!(?)
嗯!好吧!其實這個新聞,我也不知道說什麼,單純覺得他的台風很好而己。XD
不過,他寫的話,好…怎麼說,感覺滿平版的,就像是寫公文一樣。
(剛差點想寫"應用文",不過想想,書信也是應用文,所以寫公文比較恰當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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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aTimes
November 24, 2008
絕對不是新聞報導的視若無睹!只是怕惹禍上身。
所以新聞報這個,很正義凜然指這些釣友裝瞎不幫忙,
若這種事發生在主播他們身上,我想,結果應該也是裝瞎吧!
何必又把話說太義正嚴詞。
除非這些人「真的」會主動遏止不法,否則沒有理由批評這些怕惹禍上身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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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機?改盜版有什麼了不起,能改出別人買不到的才叫高手!
剛在你推我報的節目中發現有人推BEN HECK的改機。
自己去看,發現真的挺不錯滴!
之前是有人改電腦,現在是改PS3、WII、XBOX等遊戲機!
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他弄的殼 - 超屌!
感覺就是特別版的遊戲機!
話不多說!影片自己看。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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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扁!李鴻禧咒檢察官不得好死



From: ChinaTimes
Added: November 22, 2008
…看完新聞才看影片,我真覺得情緒一來,講話都很不理性!
而且感覺李先生都是隨手拈來,沒啥根據。才三位台大法律系。= =|||
那關檢察官、法官什麼事?主詢官也不是台大的啊!傻眼。
法官、檢察官是台大法律系的,又怎樣?陳前總統也是台大法律系的!
然後呢?李先生講話這麼不理智,還說教出不公不義的檢察官和法官,
卻沒提到不公不義的前總統!是這麼一回事。
嗯!我承認,我動氣了!
就算前總統沒犯貪污罪,但他身邊的人犯貪污罪,就道義上來說,前總統理應糾舉才對!
請問他有嗎?女婿、親家公的事情還沒完呢!
在位的時候爆一堆事!自己也坦承犯了法律所不容的事。
即使在位時,做了很多努力,這點肯定外,不能否認的,他也做了某部分讓人極為反感的事。
否則,不會有這麼多人對於他被羈押叫好,人心向背是很明顯的,不會只受政黨影響。
對民進黨感覺不好是從2005年三合一選舉,胡志強先生的健康被拿來炒作的事件開始,
當然,不只這件事。<相關歷史新聞:明天用選票教訓陳水扁>
那陣子我特別討厭政治,因為充滿太多語言抺黑、暴力。
還曾發文批這位受司法迫害、政治迫害的前總統。
不管如何,個人覺得挺扁就挺扁,不要跟我一樣內容講一講,反而模糊了焦點。
這其實很不智!只會讓別人想反過來批你。(對啊!所以我才會這麼容易被批)
引用YAHOO新聞片段:
教授李鴻禧(97.11.22):「我一輩子在教法律的人,教出很多法律的學生,
去做不公不義的法官,不公不義的檢察官,所以我好痛苦,那些做法官亂來的人,
那些做檢察官亂來的人,我要來詛咒,詛咒他們一代二代三代,都不得好死。」
我想到一個疑問!對於他這樣亂詛咒他人,算不算亂來、算不算不公義?
(還是說教授不算在範圍裡面?)
另外,不公不義的總統有算進去嗎?放任家人、下屬貪污犯法,應該不算公義吧?
(對吼!趙建銘的案子還在審!所以算還是不算?)
真不曉得他怎麼這麼帶勁,卻情緒化到連自己人都咒進去了。
難道不公義的總統、教授不算亂來?
換句話說,不屬於檢察官、不屬於法官就不算亂來?
不會覺得自己荒謬嗎?(不過,如果是我,我也不會覺得自己荒謬。D)
剛看到YOUTUBE這個影片的回應,我忽然想到,其所謂的人權,是指「誰」的人權?
保護人權是保護誰的人權?
1.保護人民在語言上暴力他人的權利?
   (譬如:公開場合詛咒他人;2005陳前總統拿某候選人健康大作文章的權利)
2.保護暴民推倒敵人的權利?(譬如:張銘清被推倒事件)
3.保護人民三次舉牌可以不用下場的權利。
   (那踢足球被舉紅牌也不用離場啦。用政府提早會晤,所以發動抗議引發暴動,個人覺得很爛。)
4.保護人民暴動發生流血時,都可以推給警方的權利?
   (那警方不算人民?人家也是奉命行事!縱使不當,也應依法聲請救濟! 有理你可以告死他。)
會說出「不得好死」這種話的「名譽」教授,我並不認同其專業。
(這樣算是公算悔辱嗎?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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