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在罵了!
已經沒人要跟他吵了吧?(苦笑)
如果是關心,那感覺應該也還好!我想!
但這個,是私心吧?
別人都是錯的!直到他自已發現自己某些想法上的瑕疵!
才會發現別人在說什麼!
呵!已經習慣了!
但還是會想說什麼!
如果我真的已經放棄溝通的話!
我就不會在這邊打這篇網誌了!OTZ
家裡的小孩子!除了我!老哥跟老姐都已經放棄跟他溝通了。呵~~
可能我比較多的時間是旁觀者!所以"感覺"傷害比較不會那麼大!也因此,能夠比較"積極"
雖然說,我的確是他最疼的小孩!但是!創傷並不會比其他人少!(垂淚)
說到這!記得小時候,很多長輩都說我比較得他疼、每次好處都我得比較多,因為我很會說話看臉色!
每次聽到這個!我總是很想反駁!
幹!你他X的,長輩就懂得比較多?
你又不是我!你怎麼知道我都在享受?
當你身邊最親密的家人被傷害!而你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這樣!你好受嗎?
當其他兄弟姐妹沒有得到的好處,而你有,兄弟姐妹會怎麼想?
總是活在為其他人難過,以及擔心因為受到"特別待遇",造成別人心理上的不平衡。
懂什麼啊!長輩就可以倚老賣老?自以為聰明!
還中肯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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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不能像上面MODEL一樣!MU很大!
但是也想要像另一邊那樣!要有MUSCLE。>"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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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:http://blog.pixnet.net/AntiWretch
因為個人本身其實也還不算太熟悉pixnet!所以很少逛pixnet。只是剛好要登入po文的時候發現的!
看完一整個就是覺得深得我心!- -+
不是說無名真的讓我討厭到極點!
而是他有些服務真的讓人很xxx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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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是在對岸看到的文章!不過!不確定原發文者!= =(真的是到處轉帖又沒說原著是誰!= =!)
所以,我就找了繁體中文來看!
- -以下為文章內容!- -

記得張愛玲說過:老婆其實比情人和妓女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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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跟老媽去靈嚴山寺玩!
坐車到埔里!然後再用走的到靈嚴山寺!
原本!我老媽說要坐小黃!
後來,我覺得如果不遠的話!可以用走的!當散步!
老媽!你人真好!陪我用走的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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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樣的寂寞,最寂寞?

沒有朋友?沒有知己?
沒有愛人?愛人移情別戀?不在身邊?吵架中
事業不順?懷才不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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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la new、神父、lily姐、小留、小朱、珍珠、坤德、lilly、梅子、紅茶、乾媽、還有修女。
你們寄來的卡片我收到了。XD(卡片還是買來自己動手的!我有看到XD)

卡片第一個看到的,是我老媽,她老人家很訝異你們對我的綽號!
不過,還是不減我對你們的感謝!(當然還要偷偷感謝其他人…!自己心裡有數就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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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,終於把我老哥的角色搞到七十級了!
嗯!感覺差好多!
原本,遇到七十級,超容易被電的!
昇到七十級後,就連一般七十級的,也不太敢電你。
除非是盜賊/德魯伊會隱身的那類!或者強法/強牧。←但扣掉盜賊/德魯伊的隱身外,其他一律!偷襲起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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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事情都講求「方法」!
但什麼樣的方法才「對」?
關心一個人,用的是傷害人的方式!
那應該算關心還是算傷害?
如果只是討厭別人做某樣事!可不可以說出為什麼?而不只是表現出討厭的樣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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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728/1/hxh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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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曝露成性 高市發生妹弒兄悲劇 更新日期:2007/07/28 13:00

高雄市今天清晨發生妹妹酒後殺死哥哥的家庭悲劇,47歲的趙姓婦人不滿她60歲的親哥哥經常赤身裸體,有時還會對她騷擾,今天凌晨兩人喝了酒之後,再為此事起口角,並分別拿水果刀和鐵棍攻擊;不料妹妹一刀刺中哥哥右大腿的鼠蹊部,兩個小時後,才發現哥哥失血過多死亡。(溫蘭魁報導)

發生兇殺案的地點在高雄市前金區的武強街,警方調查,47歲的趙姓婦人離婚後,搬回家和同樣離婚的哥哥住在一起,鄰居說,兄妹倆三天兩頭吵架,但是,凌晨,鄰居並沒有聽到兩人吵架聲,沒想到,竟鬧出人命。

轄區前金分駐所所長李俊達指出,兇嫌偵訊時供稱,她的哥哥今年才從軍中雇員退休,平常哥哥有打赤膊的習慣,有時候甚至全身赤裸,並且會對她動手動腳,兩人經常為此事起口角

凌晨,兩兄妹再度為了相同的事情發生爭吵,哥哥先動手拿鐵棍打妹妹,妹妹跑回房間拿水果刀反抗,刺了哥哥右大腿一刀之後,就返回房間睡覺,清晨五點多起床喝水,才發現哥哥坐在沙發上,已經氣絕身亡,於是請樓上鄰居幫忙打電話報案。

檢察官上午前往驗屍,發現死者右大腿鼠蹊部有一個四公分深的刀傷,懷疑刺中大動脈,失血過多斃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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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728/2/hyd8.html -

失婚同住 醉妹刺死6旬兄

更新日期:2007/07/29 06:50 記者:記者曹敏吉/高雄市報導

高雄市婦人趙莉芳制止胞兄趙保鈞酒後在她面前自慰,兄妹發生爭執,她被打傷氣憤下,涉嫌持刀將胞兄刺死,行凶後她到浴室更衣倒頭就睡,醒來再向高雄市警新興分局自首,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。

趙莉芳對誤傷大哥致死,頗為後悔。檢警表示,趙莉芳刺死胞兄的原因、動機和過程等,目前只有她的說法,依常態,一般人不太可能在胞妹面前自慰,其中是否另有隱情,檢方將進一步追查。

警方指出,四十七歲的趙莉芳,早年嫁給美國人,育有一女,十年前離婚後獨自返台工作,九十二年間因經濟狀況不好,回到高雄市前金區,投靠離婚卅餘年且獨居的六十歲的長兄趙保鈞,同住在一棟老舊二樓公寓。

趙莉芳供稱,前晚兄妹倆在客廳看電視、喝酒聊天,至昨晨三時許,喝掉兩瓶高粱酒,趙保鈞喝得醉醺醺的,竟在客廳沙發自慰起來,她罵哥哥「不要臉」、「不死鬼」,哥哥反而拿出一根空心鐵棒追打她。

她額頭等處受傷,跑回房間,拿出一把吃牛排用短刀反抗,一刀刺中哥哥的大腿內側,哥哥負傷退倒在客廳沙發上。

當時她也有幾分酒意,不知闖下大禍,迷迷糊糊返回浴室更衣後倒頭就睡。

昨晨五時四十分,她口渴回客廳找水喝時,才發現胞兄坐在客廳沙發上,血流滿地死亡,隨即到三樓向呂姓鄰居借電話報警。警方據報趕到封鎖現場,在客廳查獲行凶用的牛排刀,再把受傷的趙莉芳送醫。

趙莉芳治療後被帶返分局,呆坐在前金警分駐所椅子上不發一語,警方開導後,她才表示因看不慣胞兄酒後亂性,失手刺傷大哥致死。

檢警相驗,趙保鈞被刺中右大腿動脈流血過多死亡,只穿一條內褲,下體未採到精液,無法判斷生前是否自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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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!一時好玩!就把兩篇文章一起轉貼!(著作權仍然屬於該原創/ 原公司)
原本,只是太無聊!
但是後來卻看到一些新聞常常常常常常常常常常常(這不是打錯字!而是真的太常發生了)發生的事。就是東西搞不清楚,報錯了也不知道!
因我是Ctrl + C還有Ctrl + V貼上來的,
所以,一字未改也不會是我卡到陰!
因此!大家看到上面的差別了吧!紅色字體黑色底的部分。= =+
都是在YAHOO新聞上面找到的喔!(有疑問!我有附網址,自己去比較。)
居然發生兇器不一樣!水果刀跟牛排刀
難不成是兩個不同的事件?
都是妹刺到兄大腿要害啊!
都是南台灣的新聞啊!= =+
好啦!這個是題外話!
從內容來看!第一篇講的比較像是自我防衛下,不小心殺人。第二篇則是因為被傷害,氣憤下殺人(有意圖性的殺人),但後面一段又稱「反抗」,跟第一篇很像(也就是防衛下不小心殺人)…這個感覺就怪怪的。 = =A
這就是新聞!有時候會因為這類問題!覺得!不如不看!省得浪費時間去獲得不必要的「疑問」。
另外,看到後面還有幾個疑問!= =|||
1.為什麼會把水果刀/牛排刀放在自己的房間裡面?水果刀還勉強可以說自己愛吃水果,所以會放在自己房間內。但牛排刀說不過去!在房間裡面吃牛排嗎?(感覺有點像是林姓少年買開山刀放在房間內是一樣的)
2.妹妹跑回房間拿刀子出來反抗,是指拿出房間外反抗,還是兄追到房間內,妹妹不得己,拿刀子出來反抗(場景在房間內)?(兩個感覺有差喔!)
3.『檢警相驗,趙保鈞被刺中右大腿動脈流血過多死亡,只穿一條內褲,下體未採到精液,無法判斷生前是否自慰。』這句!…先不管有沒有採集到精液。重點是酒後吵架、還大打出手又被刺傷,誰還有時間/ 興致去打手槍?不管是邊喝酒邊打手槍還是怎樣…但絕對不是快射精之前才吵架的。又不是在演戲,當然不容易採到精液!倒是…要不要試試去採集一下前列腺液?在興奮的時候,有時候也可以採集到喔!從輸尿管的部份著手,如果,他有興奮到一段時間的話。我是其實比較偏向,他打算要打手槍/或剛進行沒多久,但是就跟妹妹開始吵起來了,所以,不會有所謂的精液!除非他早洩。(我是嘴炮王,說不定,根本就沒有這件事呢!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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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727/2/hx1q.html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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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弒父 妹替哥求情:爸連我的8元都搶 更新日期:2007/07/28 06:40 記者:記者唐秀麗/嘉義市報導

「我希望哥哥回家,因為爸爸連我的八塊錢都要搶!」嘉義市林姓少年砍死父親,他的十三歲妹妹昨天替哥哥求情;還紅著眼說:「希望法官大人判輕一點,哥哥很顧家。」

林姓少年就讀國中的妹妹昨天坐在哥哥房間,抱著哥哥最愛的玩偶說:「哥哥真的人很好。」問她怎麼好法?她說,哥哥很顧家,常給她零用錢,「一百塊、五十元都有」,有時也會送她熊熊等玩偶,還會幫忙曬衣服、掃地。

她說,哥哥打零工賺錢,很關心家人,下班後常問阿公或她「吃飽沒?」若還沒吃飯,就帶家人出去吃飯。哥哥在台北跟姑姑、姑丈學做麵包,若台北天氣變冷,他就會打電話回家,提醒阿公多穿一點。

問她希望爸爸還是哥哥回家?她說,國小二年級時,爸爸看到她有八元、哥哥有八十元,竟全部拿走;直到現在,她還記得爸爸搶錢的模樣。

林姓少年的祖父說:「這個孫子真的很孝順。」每個月都拿錢回家,少則一、二千元,多則四、五千元。林姓少年的弱智母親說,兒子有時脾氣不好,她也會怕;他的妹妹連忙替哥哥解釋,那是因為母親有時聽不懂哥哥說什麼,哥哥一急才會說話大聲點,但沒有很凶。

林姓少年的姑丈說,這個孩子真的很乖,願意跟著他學做麵包,大小雜工都做,再怎麼苦、從不吭一聲。他的姑姑哽咽說:「希望他早點回家。」

連林姓少年的國中老師也說,林姓少年個性內向,話不多,本性善良,讀書期間從沒看過他的父親,就算國二時參加廟會「官將首」活動,也只是跑龍套打工賺個幾百元;沒有沾染惡習,會犯下殺父案,教過他的老師們都很驚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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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,覺得!沒什麼好驚訝的!
狗逼急了,也是會跳牆!
何況是人。
當想不出什麼好的方法時,就會用自己想到「最好的」方式解決。
很無奈也很無力的是!在這之前,沒什麼人發現林姓少年內心潛在的渴望。
沒有有效的方式阻止親父回到家裡再騷擾家人。
『…會犯下殺父案,教過他的老師們都很驚訝。』這點,表示了一個現象!
這些老師,只看到他表面的表現,而沒看到少年內在的困擾。
不過,我們都會這樣。只有少部分的老師可以看到內在的部分。
進而去幫助有需要的人。就算是念心理的,也不見得能夠看見內在,何況是一般人!
所以,老師們都很驚訝是很正常的。(嘖!那前面說的都是廢話)
但這就是人生!既然犯了罪,就要接受處罰!
不然每個人都嘛可以用這樣的理由任意殺害身邊的誰誰誰…。
少年受因弒父受罰,不只是因為社會規範本身。
而是,因為「用錯」方法,不適合社會大眾的方式,來解決問題!
在這之前!我們有沒有人能幫助他解決問題?
而不是在事後才找什麼心理輔導之類的來善後。
念心理的不能只是善後、解決!
我覺得!等到發生問題了才來解決問題!
不是很慢嗎?而且要處理的更多。
…不過,好像很多事情都這樣!
我們「沒看見」,所以,只能等到事情發生後才看見內在的問題。
我這樣應該算放馬後炮吧!我想!
事情發生了只是亂評論,而沒有更有健設性的想法和健議。
只是看到這類事,覺得不甘心。
好像,總有更好的解決方法,能夠避免發生這樣的事…。
卻只能放馬後炮。
…人生好像很多事情都這樣!
發生問題、解決、發生問題、解決。
也的確是這樣!
但還是希望能在問題發生前,先預防。
這不是最好的方式嗎?
但,我只能在這邊打嘴炮…
不甘心啊!卻又不知道怎麼幫。 
或許還有祈禱!我想!
祈禱,在這件事情後,我們都能走出來。
而不只是批判。
更多哀怨的是,問題還沒完。
這弒父,只是其中一個點。
還有債主的事情、未來旁人看少年的態度…。
誰是受害者?就弒父而言,老父是受害者,就整體而言,那些無辜的媽媽、爺爺還有妹妹、哥哥才是最大的受害。
自己人殺自己人,才是讓旁人難受的,不管老父是不是讓人喜愛。
(嘖!現在講這個很沒品,糟!原來我這麼沒品)
ps.另外,我個人覺得那些債主 並沒有錯!欠債還債。只是這樣對於林姓少年家庭而言,是缺少人情味的。但針對債主,錢被借走了,誰不想拿回來?也許,有些債主,當初還是好心借給死者的!如果是當初不借的,也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。但這就是人…。借錢是出於好意,發生這種事,誰不想把自己的錢拿回來?怕的是錢拿不到啊!這就是人性!不好、不壞。呵…也是人生的一個無力感。媒體或者誰誰誰說批評這些債主怎樣怎樣…。
等到輪到自己變成裡面其中一個人。我想,應該也會想要催討那些錢吧!最多,就是等到治喪過後再催討。
誰對了?誰又錯了?我們有資格批評別人嗎?
誰不希望被包容?誰不希望能解脫?誰又希望有更多壓力在身上?
誰不希望借出去的錢能回來?誰希望自家發生的悲傷讓大家論道?
走在路上,旁人就指指點點!說的是什麼?
有時候,旁人簡單的談論,也會造成當事人的傷害。
也許,錯的!是我們!
在旁邊一直點出傷痛!
要當事人去反覆看這件事!
看看到底發生什麼事!
一直在他們的傷口上灑鹽,直到我們對這件事沒了興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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