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未免也太過份了吧?
知恥近乎勇,最怕的是不知恥,還一幅理所當然的樣子。
這樣下去,我看我會先對這個黨派有偏見,然後排斥這個黨。
雖然我也討厭另一個大黨,不過,這些言論真的是荒謬至極又無知可笑。
國際間,目前應該只有台灣會發生這種事情吧!
(以下並非列舉事項,而是依新聞分項,以利區別。)
1.張:台灣不是很民主嗎?
我覺得這個標題下的很好!台灣是很民主啊!
只是,暴動的是主,被動的是民…。很民主啊!
可悲的,這就是台灣的民主。嚷起來的,才有糖吃,才有選票。
卻沒想到讓外人看笑話。丟人現眼。
2.美聯社報導台獨人士毆打張銘清
※看吧看吧!新聞出來啦!台灣最好可以藉由這種抗議模式打出國際好名聲。
如果要敗壞台灣的名聲,這種事可以再多一點沒關係。
3.銘清訪台/推人、踹凹車頂! 張銘清遭攻擊
看到這則,真的很傻眼!人在車頂上是怎麼回事?
議員所謂的抗議,是他『本人』不傷到人就沒問題了嗎?
明顯是為了規避責任吧!這做法真的很過份。
就算議員自己沒有動手,這也不夠,應該勸阻民眾動粗。
這種應為而不為,卻還只澄清自已,道義上說不過去吧!
怎麼看都像是他帶頭的。
4.張銘清遭推打 葉宜津振振有詞:對敵人不用客氣
以葉宜津這種觀點來看,台灣又何必需要法律?只要是敵人就不用客氣啦。
那我也可以因為討厭哪個老師,我就直接動手啦!什麼叫對敵人不用客氣?
哪壺提不開提哪壺!腦筋是裝什麼?怎麼這麼難懂。
如果她的論點是正確的:『這種人是敵人,沒人會對敵人客氣』
那麼,有人覺得她很礙眼,把她當成敵人,在她去參拜孔廟的時候,就不用對她客氣囉!?
※如果說連不是賣毒奶的,都可以被歸在同一類,只因為他的身份。
用這種邏輯!那麼民進黨任何人,也無法跟前總統做分割,民進黨所有人也都是貪污分子。
想也知道這是什麼爛邏輯!如果覺得我舉的例子很爛,那把民進黨擴大到整個台灣人。
如果覺得陳前總統做的事很差勁,甚至還有司法案件益身,但是他是民進黨黨員、他是台灣人。
所以,所有的台灣人都跟他、他們家一樣,很差勁。這樣的邏輯說得通嗎?
真不曉得,葉女士是如何得出這樣高明的謬論。
5.銘清訪台/〈快訊〉王定宇:未使用暴力 張自己跌倒
這則,看了很火…未使用暴力,卻容忍民眾使用暴力,這難道不算暴力嗎?
上層的許可,底下的才會狂妄地作亂。居然還只是『未使用暴力,張自己跌倒。』
扶他起來又如何,還不是容忍百姓對張先生動粗。
6.張銘清被打/蔡英文:很遺憾,將先了解
引用內文:「蔡英文表示,『這個情況,我們去瞭解一下,如果真的有發生這個暴力事件,
我們是真的很遺憾,這個我們會下令,告知我們所有的民進黨的黨員,在處理群眾事件的時候,
要特別注意到這些基本的規則,我是覺得很遺憾,我會去進行瞭解這些事情。』」
講得很好聽,很遺憾,但是遺憾什麼?感覺不出有誠意在裡面。
7.張銘清遭拉扯事件 南市警長遭撤換
我覺得,這是應當的!雖然只能說,就算他倒霉。不然還能怎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