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 ChinaTimes
Added: November 22, 2008
…看完新聞才看影片,我真覺得情緒一來,講話都很不理性!
而且感覺李先生都是隨手拈來,沒啥根據。才三位台大法律系。= =|||
那關檢察官、法官什麼事?主詢官也不是台大的啊!傻眼。
法官、檢察官是台大法律系的,又怎樣?陳前總統也是台大法律系的!
然後呢?李先生講話這麼不理智,還說教出不公不義的檢察官和法官,
卻沒提到不公不義的前總統!是這麼一回事。
嗯!我承認,我動氣了!
就算前總統沒犯貪污罪,但他身邊的人犯貪污罪,就道義上來說,前總統理應糾舉才對!
請問他有嗎?女婿、親家公的事情還沒完呢!
在位的時候爆一堆事!自己也坦承犯了法律所不容的事。
即使在位時,做了很多努力,這點肯定外,不能否認的,他也做了某部分讓人極為反感的事。
否則,不會有這麼多人對於他被羈押叫好,人心向背是很明顯的,不會只受政黨影響。
對民進黨感覺不好是從2005年三合一選舉,胡志強先生的健康被拿來炒作的事件開始,
當然,不只這件事。<相關歷史新聞:明天用選票教訓陳水扁>
那陣子我特別討厭政治,因為充滿太多語言抺黑、暴力。
還曾發文批這位受司法迫害、政治迫害的前總統。
不管如何,個人覺得挺扁就挺扁,不要跟我一樣內容講一講,反而模糊了焦點。
這其實很不智!只會讓別人想反過來批你。(對啊!所以我才會這麼容易被批)
引用YAHOO新聞片段:
教授李鴻禧(97.11.22):「我一輩子在教法律的人,教出很多法律的學生,
去做不公不義的法官,不公不義的檢察官,所以我好痛苦,那些做法官亂來的人,
那些做檢察官亂來的人,我要來詛咒,詛咒他們一代二代三代,都不得好死。」
我想到一個疑問!對於他這樣亂詛咒他人,算不算亂來、算不算不公義?
(還是說教授不算在範圍裡面?)
另外,不公不義的總統有算進去嗎?放任家人、下屬貪污犯法,應該不算公義吧?
(對吼!趙建銘的案子還在審!所以算還是不算?)
真不曉得他怎麼這麼帶勁,卻情緒化到連自己人都咒進去了。
難道不公義的總統、教授不算亂來?
換句話說,不屬於檢察官、不屬於法官就不算亂來?
不會覺得自己荒謬嗎?(不過,如果是我,我也不會覺得自己荒謬。D)
剛看到YOUTUBE這個影片的回應,我忽然想到,其所謂的人權,是指「誰」的人權?
保護人權是保護誰的人權?
1.保護人民在語言上暴力他人的權利?
(譬如:公開場合詛咒他人;2005陳前總統拿某候選人健康大作文章的權利)
2.保護暴民推倒敵人的權利?(譬如:張銘清被推倒事件)
3.保護人民三次舉牌可以不用下場的權利。
(那踢足球被舉紅牌也不用離場啦。用政府提早會晤,所以發動抗議引發暴動,個人覺得很爛。)
4.保護人民暴動發生流血時,都可以推給警方的權利?
(那警方不算人民?人家也是奉命行事!縱使不當,也應依法聲請救濟! 有理你可以告死他。)
會說出「不得好死」這種話的「名譽」教授,我並不認同其專業。
(這樣算是公算悔辱嗎?X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