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的兩個朋友,從開始,到結束!
讓我很難過。
跳出來看、跳出來想。
兩個都很好的人,為什麼到最後能這麼傷害對方,也傷害自己。
個性都很好,為什麼可以對話這麼尖銳。
兩個其實都很體貼,為什麼可以這麼不顧一切,去傷害!
因為已經連朋友都不是了!
所以可以我行我素?
如果不愛他/她,也請不要再傷害他/她,如果還認為曾經愛過!
也有朋友說,已經分手,不需要這麼溫柔。
我覺得,儘量吧!
如果分手,就可以否定以前的努力還有付出,那麼還有什麼可以肯定?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會不甘心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獨留自己難過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想去留下些什麼、挽回什麼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想把要的拿回來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會想值不值得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想不通,一直轉一直轉。
如果在意的,分手了,想去平復心中的不滿及怨恨。
但這不也代表因為「在意」嗎?不代表,還很還很喜歡他/她嗎?
搞得兩個人都不好!(嗯!有些人也很悶,就自己一個人悶,也不出來。)
不要再自以為了,各位鄉親父老兄弟姊妹們,多愛你自己吧!
如果不能挽回,就把自己過的好一點。
(要報復,這樣才是最好的報復。因為過的比對方好,一定會讓對方眼紅。XD)
嗯!如果有人覺得這樣不會讓對方眼紅,請問,過的比對方好,對你自己有什麼不好?
那麼又何必這麼在意會不會讓對方眼紅,只是想說,如果過的比對方好,會讓對方羡慕眼紅,
如果沒有眼紅,那麼得到對方的祝福,又有什麼不好?再說,把自己過的好,
找到另一個更適合你的人,有什麼不好?
為什麼一定要認定,非他/她莫屬(死?)
覺得被傷害了,能不能不要這麼刻薄?
如果,不愛他
- Jan 16 Tue 2007 13:46
不要再自以為了!多聽多看多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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