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是九月中的影片,但我覺得這個影片還滿有教育意味。
未滿十八歲,請勿點播!以免妨害身心健全發展。
重點是,(老大,你不要害我啊!= =||)
來自: pushReporter
新增時間: 西元2008年09月16日
話說,當初網路上看到有人放GTA3的試玩版讓人試玩時,台灣還沒商廠代理。
在嘗鮮的感覺下,就載來玩,因為是試玩的關係,所以也沒玩特別久,倒是挺沉溺其中就是。
那時,牒血街頭比當時的GTA3還要血腥,很多國家有禁,GTA也不惶多讓,台灣沒有禁,當然沒代理也是原因之一。
玩一玩,發覺這款遊戲真好玩。XD
當時,自由度高的遊戲不多,基本上都以模擬、經營為主。
沒想到ARPG居然也能有這麼高的自由度
(雖然自由度以目前遊戲來說,沒高到哪裡,但是就當時而言自由度很高)
好玩啊!雖然他十八禁。
後來市面上有代理了,我也漸遠這款遊戲。
原因就像我下面所述。
當時,老師在課堂上有談到這點,當接觸愈多暴力的事件,本身也會受到影響。
就佛家來說,這是習氣,受到環境的汙染。
也就是這類遊戲玩久了,多少會受到影響,在脾氣方面會變得比較暴躁,算發洩壓力後的副作用。
(當然這個因人而異,像是影片所述。)
不過,我還是要說,事在人為!
即使沒有透過遊戲的誘發,人仍然會受到性格、環境壓力及其他因素犯罪。
我相信,人都有犯罪的因子,只是有沒有讓它被控制住罷了。
我以前很相信那套性善論,不過,後來連自己也說服不了自己。
我不是很會舉例子,就算了。
不過,就這部影片來說,小女孩做了避免的動作,讓家人都能平安躲過一劫。
這個就是GTA4帶來正向新聞;而青年殺人的這件事,則是符合一般社會預期的行為。
對於我自己而言,那段玩GTA的日子,我脾氣變的很暴躁,雖然我可能分清現實與虛擬的環境。
但當我情緒極度不隱定時,我很想要拿東西砸了別人家的車子,就像是遊戲中玩的那樣。
當然,我還是克制住了,沒克制住,大家早看到我上頭條。
(我知道「後果」是我不想要的,也是我不能負擔的,所以沒膽去做壞事 。XD)
以上,是我覺得不用禁止就可以解決的,透過「教育」,
讓使用者瞭解「現實」和「虛擬」的不同,以及玩遊戲的一些心態。
禁止,還是有人會偷偷使用,倒不如教育民眾,讓民眾有正面的態度去看待這款遊戲。
我覺得這樣比禁止還有效。雖然禁止的行為比較省錢。
事情是人決定的,而不是遊戲。
所以,不可以只責怪遊戲。
當然,如果說遊戲有其責任,應該是「教育」方面。
商廠應該盡告知玩家義務,而不是負責出遊戲、賺錢而己。
其他,應該是國民要有自知之明,或是由教育中習得其中的態度。
- - - 註 - - -
話說回來,GTA 4的畫質感覺真的比前幾代好很多。
還有當初的哪款賽車遊戲,忘了。
很想買回家來玩的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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