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是在對岸看到的文章!不過!不確定原發文者!= =(真的是到處轉帖又沒說原著是誰!= =!)
所以,我就找了繁體中文來看!
- -以下為文章內容!- -

記得張愛玲說過:老婆其實比情人和妓女賤。

  張愛玲一句話一針見血道破婚姻玄機,而這個聚才氣集一身,如字聰明的女子最終逃不脫一個悲劇哀涼的下場。
  
  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,在婚姻的門口,不管是想擠進去的還是害怕進去的人都逃不脫這一關。
  
  現在的男女感情氾濫反而讓人不敢相信愛情了,於是婚姻介紹所呀,媒婆又流行了起來,對於那些沒有婚姻基礎的男人來說,老婆只是一個免費的妓女,女人一旦結婚,便等於長期買淫。
  
  老婆和妓女是沒有區別的,妓女和老婆都是女人,都會用身體和男人做愛,只是妓女為了的是錢,而老婆卻是幫男人傳宗接代。
  
  為什麼現代的女人都變賤了?為什麼現代的女人都不想結婚了?為什麼現代的女人情願跟人家當情人也不願意做妻子。你看看那些男人,出差帶的是情人而不是老婆;酒場上帶的是情人而不是老婆;朋友去唱歌帶的情人而不是老婆;鮮花情話送的是情人而不是老婆。
  
  做老婆真的不值,父母辛辛苦苦養育了幾十年,一張紅紙就成了別人家了。十月懷胎、相夫教子、侍候公婆、打理家務,心甘情願讓油煙薰老那張迷人的歡顏,只為做一桌好菜拴住男人的喂。
  
  女人你好傻哪,你在家抱著孩子守在桌前等你丈夫回來吃飯,卻不知道此時的他正抱著哪個妙齡少女風流快活呢?
  
  女人為什麼要結婚?女人為什麼要千方百計的自尋煩惱,自討苦吃呢?女人為什麼情願當男人的免費妓女?因為在高尚未面前,女人只是個越來越小的俗人,做女人,最終也逃不過宿命。男人為什麼要結婚,男人結婚只是想讓他的生理得到發泄,而老婆就是那個讓他終生免費享用的妓女,還要充當不用花錢的全職保姆。

女人們,醒醒吧,妓女快活之後有錢拿,保姆辛苦之後有工資賺,而你在男人眼裏卻是分文不值。他們永遠不知道感激,還要埋怨,瞧瞧那些男人說了什麼,我為什麼要結婚?我要是不結婚多好呀,想怎麼玩就怎麼玩?有了老婆沒有自由了,泡妞也沒有那麼痛快了,你們千萬不要結婚……
  
  我們不要做那免費的妓女,不是,張愛玲說,老婆是比妓女還賤的。

  妓女猶如公共廁所,是誰都可以進,只是進去之後要給錢。而老婆是男人的備用馬桶,被他用完之後還要幫他洗乾淨。
  
  一個女人在男人出門時說,老公,這個月沒有生費了,男人不耐煩的拿200元錢放在她手裏。
  
  男人到了情人那裏,情人親了他一下說,親愛的,我要零花錢。男人歡天喜地毫不猶豫的給了她2000元錢。

  看吧!女人,你覺得悲哀嗎?妓女和情人都能從男人的身上得到錢,還有快樂,他們可以用這些身體賺來的錢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,嫵媚動人。
  
  而老婆你呢?除了你的身體是免費以外,你的一生就守候在你那個自以為是愛的廚房裏,用歲月的火和淚水慢慢的熬成了黃臉婆。
  
  男人永遠都覺得別的女人好,誰要是在朋友面前只誇自己的老婆那個人肯定會被人看不起。現在的男人甚至以自己有多少個女人來衡量自己有多大的本事,多可恨哪。 我一男同事說女人是無理的動物,我們問他為何?他說他就是多看了別的女人一眼,他女朋友就罵那個女人是狐狸精。
  
  女人,醒醒吧,不要再執迷不悟了。男人,如果是你看到這篇帖子,請你好好珍惜你的老婆,想想她為你生孩子時的辛苦,想想她照顧你爹娘時的孝心,想想她跟了你一輩子是為了什麼的癡心。如果你做不到,就不要再罵那些只願當情人不願當老婆的女人。

- - 全文完 - -
引用網址:http://big5.cnool.net/gate/big5/life.cnool.net/topic.aspx?id=20998&page=1

這篇文章其實很震憾人心的!我覺得!
雖然,有些地方很偏頗也有很多偏見!(不是所有的女人或所有的男人都會發生這類的事)
但是整體來看!我覺得很容易這樣!
至少!對我而言!我會這樣!
「到手的東西就會不珍惜!」
常常說要去珍惜去珍惜!
但真正做到的!沒幾回!
這也是某部分!我不想要談戀愛的原因!
除了受傷,還有不想因為自己的問題!而傷害到喜歡的人!

我發現!我很容易這樣不珍惜!所以之前才會說:「當我的朋友要比當我的情人好很多」
因為朋友的事!我常常總是放在前頭!自己的事是後頭再說!
所以自己的本份也常常會忘掉!(當然,這幾年也是有改善!)
到手的,不珍惜!那還叫愛嗎?
不是說到手了就變糟了!
而是我沒養成一種習慣,就是珍視屬於我的(關係/感情/甚至回憶)
常常會因為一些小事就危害到我重視的。
我也不知道怎麼說!可能真的我反省還不夠真切!還不夠正經吧!我想。
但我就是不想要成為那種,不把老婆當做一回事的男人!
我很怕我會!因為我老爸會!(當然不是說我老爸會外遇 怎麼的!而是我爸其實不知道怎麼疼我媽)
而我也發現我身上也跟我爸有某些相同的特質!
是不自覺的!

大四那年喜歡的女生!本來應該是很好的關係。但因為我自己的問題!而沒重視她。
所以…選擇放手!不是因為不喜歡她,而是發現自己有太多問題不想面對、不想傷害別人、不想造成別人的困擾!(嗯!好吧!它的確造成了很多人困擾。)

如果你問為什麼不把這樣的問題丟掉?
我會回答!我不知道從何丟起!

第一次喜歡上的女生也是這樣!因為我的問題!
呵…已經習慣到不知怎麼解決這樣的問題。(雖然說心病心藥醫!但我還沒覺醒啊!方丈)

如果說「喜歡」他/她,為什麼又要傷害他/她?
老婆,不應該比「情人/妓女」還要賤的!
如果發現有情人/妓女,賤的也不應該是老婆!
……

所以,我愛我喜歡的人,最好的方式,是當他們最好的朋友!
不是我的!我 就不會輕易傷害到他們。
對自己小小的無奈!卻是我個人覺得最大的溫柔。

雖然,就心理學來說!這是退縮的表現!害怕改變自己…但目前我不知道怎麼從哪方面著手!我又要如何宣稱我能夠做到?
就像是,老菸槍說要戒菸一樣,卻不斷出爾反爾!這讓當事人還有某些「關心」他/她的人失望還有失去耐心。
我不是心理師!我也沒辦法對自己有這麼多的耐心跟包容力!
一次又一次的那種經驗!我不是沒試過!
無力感,是習得的。

所以,我自私的認為,不能好好愛的,也不要忍心為了自己的私慾去傷害其他人!

把某些想法理想化,才能讓自己抽離!
不再起心動念!是最根本,且最有效的!(嗯!我跑題了)

如果真的決定在一起,就好好走下去!簡簡單單說來就來,說走就走!
彼此,應該沒有所謂的「珍惜」,如果感情真的就這麼簡單放手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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