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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系上混的那幾年,推翻了很多以前的價值觀以及對朋友的認知。
前面再建立就好,但後面的這個認知,對我來說是極大挑戰跟打擊。
要怎樣才算朋友?一時的投機?一時的幫助還是一輩子的契合與配合?
朋友分很多種,酒肉朋友、手帕之交、刎頸之交、點頭之交…
我認為大部分對於朋友的認知應該是介於玩樂以上、生死之下的範圍。
只是,一時的朋友,可以在多久之後、做了何事才會變成了「不是朋友」?
多久沒聯絡的人,你還會當成友人?五年、十年、還是二十年?
做了什麼事的相交,你就不會認同他是朋友?
打小報告、搶你女人、當第三者還是殺你全家?
於此,每個人的定義不一樣,就個人而言,
我覺得:「當有好事仍願意和你分享,而你有困難也願意幫你忙的,就是朋友。」
不過,中間產生矛盾的地方是 - 你有困難他幫你,他有困難你不幫!
他是你朋友,但你不是他朋友!這就有點矛盾。
依我們常見的習慣跟想法,「朋友」應該是互相的,否則便起了衝突。
換句話說,所謂的朋友應該不是我們的私定義,應當彼此都認同他方才算朋友。
但現實中常常不是這樣,也就是我們認定的「朋友」不見得認定我們是朋友,
我們為朋友做的事,也可能僅被視為利益、工具行為…
何謂朋友?大家都有自己一套定義、一套說法卻無法阻止他人如何認定我們。
這就是我之前對於某部分身份產生疑義的原因。
也許,是因為被「朋友」所做的事感到困擾,也許只是我看不慣參不透別人的想法。
卻在事後發現所謂的「朋友」,只是如同一般人對我們,如同我們對一般人。
(註:朋友是普通人,但不會跟其他路上走的一般人一樣,是有差別對待的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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